
雷射切割機是一種切割設備,它將高能量雷射光束聚焦到材料上,從而實現高品質和尺寸精確的切割。這些設備可用於切割、蝕刻、雕刻或鑽孔各種材料。它們通常價格低廉且易於使用,導致學校、業餘愛好者、小型企業、創客空間和大學對雷射切割機的使用顯著擴大。雷射切割機通常是全封閉系統,除非安全聯鎖門完全關閉,否則會阻止雷射操作。它們通常含有二氧化碳(CO2) 雷射,產生紅外光譜中波長為 10600 nm 的不可見雷射輻射。
分類
由於雷射切割機是一個完全封閉且互鎖的系統,因此通常是符合 ANSI Z1 雷射安全使用標準的低風險 136.1 類雷射。這些設備在按設計使用時是安全的,無需操縱安全功能,並且不受華盛頓大學雷射註冊和其他控制措施的約束。
然而,嵌入封閉系統內的雷射通常是 3B 類或 4 類雷射器,它們會發射高能量雷射光束,如果光束未包含在設備內,可能會造成嚴重的眼睛和皮膚傷害。因此,未經輻射安全部門許可,切勿繞過安全連鎖裝置。
雷射切割機必須從信譽良好的供應商處獲得,並且必須完全符合 FDA 法規。
訓練和個人防護裝備
所有使用者都必須接受有關潛在危險、控制措施、實驗室和製造商操作程序、個人防護設備 (PPE) 的使用、緊急程序以及操作雷射切割機的安全預防措施的適當培訓。
其他所需的培訓包括滅火器培訓 STYLECNC.
所需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保護眼睛免受顆粒、碎片等傷害的安全眼鏡、減少燒傷的適當皮膚保護以及聽力保護(如有必要)。
危險和預防措施
雷射燈
不可見的高能量雷射光束會導致嚴重的眼睛損傷,包括失明和嚴重的皮膚燒傷。門是互鎖的,因此當門打開時雷射光束將被禁用。正常情況下這將完全包含雷射光束。不可見的高能量雷射光束會導致嚴重的眼睛損傷,包括失明和嚴重的皮膚燒傷。門是互鎖的,以便使用。
控制器使用不當和安全功能修改可能會導致嚴重的眼睛受傷和燒傷。
請勿修改或停用雷射系統的任何安全功能。
除非所有蓋子都就位且聯鎖裝置正常工作,否則請勿操作雷射。
請勿直視雷射光束。
火
當切割時基材材料被燒掉時,高強度雷射光束會產生極高的溫度和大量的熱量。
有些材料在切割操作過程中可能會著火,在設備內部產生煙霧。
污垢和碎片可能會導致火災、切割品質差或機械部件故障
重要的是,使用者在操作過程中必須留在雷射旁,以確保任何耀斑/火焰得到正確遏制和撲滅。
在處理或加工材料時,請從材料製造商取得安全資料表(SDS)。
請勿使用高度易燃、易爆或產生有毒副產品的材料。
在材料冷卻之前,請勿將材料從切割床上移除。
請勿讓雷射切割機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運作。
使用後請務必清理雷射切割機內的雜物、碎片和易燃物料。
始終在附近放置妥善維護的滅火器。
空氣污染物
雷射切割機會從基材(塑膠和其他可燃材料)中產生劇毒的煙霧、蒸氣、顆粒物和金屬煙霧。
所有雷射切割系統必須配備符合製造商規格的排煙系統和過濾系統。
這些煙霧或空氣污染物會損壞機器並危害您的健康。如果空氣濾網或排氣系統故障,請立即停止操作雷射切割機並通知您的主管。
過濾器必須根據使用頻率或製造商的規定定期更換。
請勿切割未經製造商批准的材料。
請勿使用排氣系統故障或空氣濾網堵塞的雷射切割機。





